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但是仲裁庭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仲裁庭在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应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但是仲裁庭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仲裁庭在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应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