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探望孩子,拒不提供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孩子是否有权要求父亲提供联系方式,适当时候去父亲家中见父亲?并且目前据说南方已经再婚,房车具备,将来男方死了,孩子不知道其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财产如何能继承其遗产?

离婚
2019-04-23 16:5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7条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婚姻法18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双方如果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体约定的范围及比例,来划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 据民法专家介绍,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继承做了详细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就是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第一和第二顺序之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将自己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已公证的遗嘱。专家提醒说,遗嘱并非一定要经公证才可生效,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为处分房产而立的遗嘱,最好办理公证。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
    一、如果法院是把小孩判给对方的,对方不愿履行义务,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第
    二、如果是自己抚养小孩,对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起诉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有必要告诉你,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是比较难打的一种,需要出现法定的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事由,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情况需要举证的,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