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抵押担保
2022-11-22 10:2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中止的原因必须为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以及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的制度。根据我国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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