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违章扣别人的分,需要什么证件

2022-11-22 1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违章扣分需要下列证件:记分人身份证原件、记分人驾驶证原件、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以及处罚单(若无可不带)。若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违章被交警查处的,需要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违章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违章扣分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办理违章扣分需要以下证件: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4、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 处理违章需要的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发生交通违法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交管部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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