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要如何还

婚姻债务
2022-11-22 1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的偿还:
    (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尚未到期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夫妻离婚的双方都需要承担其偿还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不足以偿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债务到期未还,属于一方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的,由夫妻双方协商承担,或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各自承担的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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