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结婚一年,女方要离婚小孩两个月会分给谁,财产怎么分?谢谢!

离婚
2019-04-23 17:0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仍然有此义务,如果是夫妻离婚,夫或者妻不再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可以一人要房,给另外一个人房款。 2抚养权你们协商同意归你,法院会支持。抚养费在你丈夫工资的20%到30%之间确定。 3 3岁的孩子既需要妈妈,也需要爸爸。
    离婚的事情要慎重考虑。争争吵吵可以,但是一争吵就离婚,那以后是否还结婚。如果和现任的丈夫有许多分歧,以后的婚姻是否就不会有分歧。 宋丹丹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谈到,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不会选择离婚。
    除非对方性质恶劣,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我支持离婚。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