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有简易程序的吗

2022-11-22 11: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审理期限是3个月,但简易程序可以转成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审理期限6个月审理期限从立案开始计算
  •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诉讼时间是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诉讼时间是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