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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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有新变化,原先规定的工程质保金总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现在规定的是总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工程质保金不是10%、是5%。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工程质保金不是10%、是5%。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工程质保金原先规定是3%,现在规定是5%。即发包人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对保证金总预留比例的规定是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如果双方约定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也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依据:工程质保金原先规定是3%,现在规定是5%。即发包人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对保证金总预留比例的规定是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如果双方约定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也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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