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会召开有哪几种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2 1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召开股东会的方式:由董事长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会召开程序是:首先进行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筹备完毕后发出会议通知;然后在通知的时间内召开会议并进行记录;最后对会议决议进行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东会召开的程序为:
    1、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焦点等会议基本情况;
    2、会议通知情况,以及会议时间内,到会股东的人数情况;
    3、会议主持、开展、决议的情况;
    4、股东会变更决议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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