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监护的方式有哪些

子女抚养
2022-11-22 12: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
    1、当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自子女出生时当然享有监护权;
    2、遗嘱指定监护人,即父母生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3、协议确定监护人,即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4、公职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
    5、意定监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当然设立、协议设立、指定设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如下: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委托监护;
    4、遗嘱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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