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轿车抵押了因为逾期太久了车子让抵押公司强行开走了有什么办法要回来

抵押担保
2022-11-22 12: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经车辆折抵为借款处理车辆,并且变更过户手续。抵押不是变卖,也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和所有权。因此,不能将抵押的车强行开走。抵押到期,债务人仍不偿还债务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权实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当事人要追回自己的抵押车,则应当按时偿还借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车辆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该车辆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追回自己的抵押车方式如下:如果借款人为了提供担保而把自己的车抵押给担保公司,且不按期还款导致车被卖的,要想追回车就要先还清借款并解除抵押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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