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做兼职我已经上了两天班了然后今天去上班的时候说人不忙这两天不要星期六天再去上班然后要做满五天才给工资但我十号就要回家我想问一下因为他那边原因我坐不满工时工资该怎么结还有就是我1.2号面式到上班中间放了一天假(休息日)他那边休息日也算一天吗?然后就是劳动协议我今天才签日期也写的今天的我的劳动日期改从什么时候算呢

讨薪
2022-11-22 1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在法定的休息时间内是要计算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齐扣除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劳动合同不可以扣除休息日工资。在法定的休息时间内,计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齐扣除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兼职合同中约定了休息时间算工资的,依照约定可以计算工资,未做该约定的通常按实际工作时常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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