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情形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行政处罚
2022-11-22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以下情况下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在行政诉讼期间,需要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下列情况下会停止执行: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经审查后同意的;或者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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