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权担保物权区别

抵押担保
2022-11-22 14: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 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
    1、区别:担保债权 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2、联系: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
    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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