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都需要什么手续

子女抚养
2022-11-22 1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检查的费用如果在医保的报销项目和标准内的,医保给报销;如果在报销的范围内的,则对于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等费用,可以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生育险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确认自己达到生育报销条件;

    2、准备社保卡、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小结、费用清单和发票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孩子的费用报销流程是:产后3个月内收集所有材料上报用人单位,单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文件,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粘贴在审批表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