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冷静期过来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拿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2-11-22 15: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冷静期过后必须要双方一起到场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指民法典的新规定,在双方申请了离婚登记之后,不会直接发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主要就是防止冲动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与身份联系密切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只能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办理,他人不得替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过后必须双方到场。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证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场才能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自己去民政局领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