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何种情况保证责任减免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2 15: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以下情形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减免:
    1、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1、主债务消灭;
    2、保证期限已过债权人免除;
    3、保证人死亡或被撤销且无财产可供保证;
    4、保证人与债权人混合、债权人拒绝等。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或者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胁迫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