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被霸占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房屋产权
2022-11-22 16: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占他人房屋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其诉立案的程序如下:首先要自己或聘请律师写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准予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房子被别人侵占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撰写起诉状,收集对方侵占房屋的证据;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按照规定举证期限提供证据;
    5、按照通知的开庭时间、地点,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房屋被侵占打官司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产权证件、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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