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朋友分二次借走四万元,到期不还,而且拒绝写借欠条给我,声称他自己是帮朋友向我借钱,拿着其所谓朋友写给他的欠条还给我,二年半了,我多次追讨无效,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吗?

债务追讨
2022-11-22 16: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朋友在借钱后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讨回。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借条超过三年不还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讨债,但是如果该借款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话,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对方还债,因为催促对方还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让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对方多次不还的,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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