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可以把户口迁到妻子所在地吗?到分地年限能分到土地吗?

2022-11-22 16: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婚后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以根据法律和当地的政策规定,将户口迁在一起。妻子户口迁到丈夫住处的,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另外需要近照2张。带上上述材料前往丈夫户籍派出所办理婚迁准落户的证明,再拿着这个证明、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妻子户籍所在地办理迁户手续,最后回到丈夫户籍地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可以,农村离婚后,其户口女方可以选择迁走,也可以选择将其原址分户。办理原址分户需要户主或者本人向登记机构申报,可能需要提交离婚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在审核之后予以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对于此当事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力,户口所在地是由本人常住地决定的,是否离婚与此没有关系,若要迁移户口,则需迁移目的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证明户口持有人长期居住在此,就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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