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被中院驳回应向哪一级检察院抗诉?能向高院申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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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抗诉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的抗诉是怎么规定的,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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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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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2.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且抗诉必须组成合议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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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