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产还需要公证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2 18: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双方打算离婚,房产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分割房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分割;离婚后,应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获得房产的一方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公证与否并不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需要向公证机构出具其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其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其申请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表等材料,双方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离婚后房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夫妻双方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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