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如何解决

债务追讨
2022-11-22 1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债务人可以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债权人坚决不同意,债务人不得转让债务。即使债务人私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未经债权人同意,其转让行为便无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不得进行转让,其转让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只有在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债务人才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向第三人转让债务,再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的债权转让依然有效,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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