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有法院传票吗

刑事辩护
2022-11-22 1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传票不一定是刑事案件。传票可能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传票,具体看在传票上明确写着是什么案件就是什么类型的案件。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 刑事案件有法院传票,送达传票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传票的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法院传票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在传票上明确写着是什么案件。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文书,法院通知检察院、辩护人到庭的,是出庭通知书。收到法院传票有可能是民事案件,也有可能是刑事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