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抢注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商标
2022-11-22 20: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抢注后的处理办法是:
    1、如果商标还未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受理注册申请的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商标注册已经核准的,当事人可以向核准注册的商标局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抢注的办法:
    1、如果商标还未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受理注册申请的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商标注册已经核准的,当事人可以向核准注册的商标局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被抢注的处理方式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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