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有:
1.招标发包,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建设内容的
合同文件、择优选择承包人。
2.直接发包,发包人直接选定承包人、就建设内容进行谈判。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