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死后,未办理户口注销,但女方的户口还在原藉,如果再婚,可以领到结婚证吗

2022-11-22 21: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不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只要双方带着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结婚证是能够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同时满足了《婚姻法》关于结婚条件的相关规定的,提供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而领取到结婚证的当日起,男女双方就属于合法夫妻了,此时,即使双方没有举办民间结婚仪式,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也依法受到保护。一方去世,双方之间婚姻关系自然消灭,也就是说原来的结婚证,在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就自动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另一方想要再婚的,可以到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婚姻登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配偶离世的相关证明,另行办理结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户主的户口本,只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本。且办理结婚证不能代办,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携带好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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