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过户委托妻子需要公证吗?

房屋产权
2022-11-22 2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需要的证件为: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受托人的身份证;

    3、房产证;

    4、授权委托书

    5、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在下列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赠与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房产证夫妻一方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另一方到房屋登记部门签署授权委托书,经过授权后,房屋的房产证可以由一方在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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