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税务局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2 22: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就是公司,法人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在税务局备案,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等资料。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才能够独立纳税。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后税务局报备需要以下材料:税务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等。且该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查,确认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变更。

    法律依据:
    《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 公司法人变更若是变更的,税务也应当变更,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1、公司法人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工商登记变更表;
    3、公司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税务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