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出资能怎么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转让
2022-11-22 23: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实际出资人未全部出资一般仍按照认缴出资额确认股权。即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归属。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实际出资人未全部出资一般仍按照认缴出资额确认股权。即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归属。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产生争议时,具有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股东可以通过出资转账记录、股东名册、验资报告等证明自己已经如实出资。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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