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规定哺乳期合同到期能不能续签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3 00: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哺乳期合同期满如果是女职工不想续签,可以不续签;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也可以不续签,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即可。不过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得提前通知女职工。但用人单位不能主动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顺延至哺乳期满,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哺乳期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不续签。哺乳期合同期满如果是女职工不想续签的,可以不续签;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经女职工同意可以不续签,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想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主动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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