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协议书:房产归我,孩子归他,房产我有支配权,孩子有继承权,房产就一定要给孩子吗?

离婚
2019-04-23 18:5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车祸赔偿归属的房产可以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赔偿受害方可以起诉,判决后,对方还拒不支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用对方房产执行房产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
    【2】房产不能直接判给某个人,应该由法院拍卖,再由拍卖所得补偿;
    【3】关于你说的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执行后只保证其基本生活,即留给他租房的、基本生活的钱即可。
  •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房屋继承协议书,只要写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都有哪些,而同一序位继承人有几个,房屋遗产的价值是多少,各继承人是怎么分配的,不能单独分割的部份(房产等)几人之间是怎么协议补偿的,协议里没有的内容条款又是怎么解决的,如果发生争议,要怎么处理(起诉或者共同协商等)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