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法院判决书是一直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且若为第一审判决的,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的第二天起生效,即当事人未提出上诉。
若为第二审判决的,则生效时间就是人民法院判决之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
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