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收养如何处理怎么处罚呢

子女抚养
2022-11-23 01:1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收养的处罚:符合收养条件但收养人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收养人没有子女,但年龄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收养的,按照二千元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方式:
    1、符合收养条件的但未办理《收养证》的,给予收养人一千元的处罚。
    2、收养人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孩子的,每提前一年收养处罚两千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非法收养小孩,如果当事人有收买被拐小孩子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当事人没有收买孩子的行为,只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那就不会有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