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一方解除买卖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
2、如果是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3、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