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得随意挪用该保证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