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时间具体是多久

行政处罚
2022-11-23 07: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周至一月,时效时间需要依据由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处罚金额数额等自行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涉及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是送达给当事人时生效,若行政机关作出警告或者其他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立即生效,行政机关可当场立即执行;如果是其他处罚种类,例如罚款,一般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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