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小区现在有这么个问题,停车费是物业自己订的,每月150元,因为车位紧张,收取费用时,物业通知业主谁早谁停,不安排固定停车位,来晚了就不保证停车位,请问这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4-23 19:1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2、按照建设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住宅区建设一定数量的车位,规划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开发商若不按规定建设停车位,其规划设计方案就不会得到批准。也就是说,规划部门要求开发商建设停车位的目的,就是保证住宅小区内的居民车辆有地方停放,再直接一点说,这些停车位是供住宅小区内的居民使用的。可见,住宅小区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即使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时,也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时无力购买或不需购买停车位而擅自将多余车位对外出售。

  • 1.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
  • 物权法哪一条规定小区内停车要收费?物权法没有规定要收费,规定的是所有权人有收益权(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的收益权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取决于所有权人。
    问题在于,你说的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是谁,可能是全体业主,可能是开发商,可能是购买停车位产权的人等等。
  • 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过户成功后再办理交楼的手续。
    交房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接收全部钥匙:房门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储藏室钥匙、信箱钥匙等。
    2、检查房屋质量。比如: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渗漏情况,水压、排水情况等,若是有问题,要将此问题详细记录在验收记录里面,以便日后需要。
    3、交接家私、家电时,要检查是否和家私清单中列明的品牌数目保持一致。
    比如: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家具等,如果可能,试用一下是否能正常工作。
    4、水、电、煤气、物业治理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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