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出轨女方,女方明知其有家庭,结果多次要求男方离婚未果,两次索要共计十万,扬言不给就去其单位闹,属于敲诈吗

婚外情
2022-11-23 08: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婆出轨第三者自愿赔钱不算敲诈。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自愿赔偿的,不是敲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老婆出轨第三者自愿赔钱不算敲诈。敲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自愿赔钱不属于被迫交出财物,因此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不算敲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老婆出轨,当事人要求男方作出补偿的,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对方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如果不构成敲诈勒索,一般也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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