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我目前结婚,但没有房产,本人和孩子户口暂时落在烟台市XX亲戚家里,因为个别原因需要迁回牟平区老家。需要怎么个流程

2022-11-23 08: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落户口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 当事人在离婚后没房子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办理落户;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婚迁农村户口时,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当事人应先办理土地使用证、随后补办房产证。名下有住房的可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