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但是老户口本上是已婚,这个影响领结婚证不

2022-11-23 09:0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领结婚证的不算合法夫妻。我国现在只有一种结婚方式,也就是登记结婚。所有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都不算结婚,双方之间也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算夫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未领结婚证不算是有效婚姻。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如果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则不会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
    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是有效婚姻的例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不领结婚证的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关系受法律保护;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证的,则婚姻关系尚未形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