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员工实际发放的工资差额比较大,导致工伤待遇减少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1-23 0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社保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如果职工遭遇工伤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其支付本人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社保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如果职工遭遇工伤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其支付本人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单位一般不能少工伤人员的工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当每月照常支付,不能减少其工资,否则工伤人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单位在缴纳工伤保险时扣工人的工资的,工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保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可以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工伤保险应当由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无需缴纳,因此单位不能从职工的工资中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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