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23 09:3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次新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算法: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入个人的综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法律依据:一次新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算法: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入个人的综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经济补偿金个税的计算是: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第二款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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