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打算离婚,外地户口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3 10: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要带以下材料:
    1、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要带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起诉离婚的,办理离婚要带起诉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夫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结婚证等材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应当递交民事起诉状就,并附相关证据,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后,即可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外地户口在本地可以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到异地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