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在94年以前和别人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因为该男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且生下一男孩,现17岁。在2002年去法院办理离婚时,未被受理,二人写下离婚协议,说明一处房产是我妹妹借款所盖(房产在我妹妹名下),以后一切债务均与我妹妹无关等内容。现在该男人已经去世,其与前妻(已经离婚,经法院判决)的儿子现在起诉所要分得该房产的部分继承权,合理吗?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请求吗?;;;;谢谢! 我妹妹在94年以前和别人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因为该男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且生下一男孩,现17岁。在2002年去法院办理离婚时,未被受理,二人写下离婚协议,说明一处房产是我妹妹借款所盖(房产在我妹妹名下),以后一切债务均与我妹妹无关等内容。现在该男人已经去世,其与前妻(已经离婚,经法院判决)的儿子现在起诉所要分得该房产的部分继承权,合理吗?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请求吗?<p>;;;;谢谢!

2018-08-02 18:3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起诉继承房产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