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姑姑的孙子和我是不是三代内的直系亲属?

2022-11-23 10: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也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一个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如下:
    1、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
    3、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生、甥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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