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先去世母亲后去世,儿子的房子要过给他的孩子,这个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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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房屋一般由子女继承,过户的办理手续为:如果父亲去世立下遗嘱房屋由子女继承,若母亲仍在世需要母亲将共有房屋份额赠与给
继承人,并且要携带其他继承人的
放弃继承申明书等证明材料,才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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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是在父母名下,其死亡后的继承办法为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由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
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
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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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
房产继承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
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
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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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