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现在公司无理由要我停职停薪,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3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薪留职能够被视作劳动合同的中止。停薪留职是指暂停支付薪水但保留职工身份。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依法签订停薪离职协议,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停薪留职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已经不再适用现代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所在的单位等方式来与单位解约;但单位一般不能与劳动者解约,除非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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