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转移财产应该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23 11: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方式:
    1、行为人积极的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以不合理低价出卖财产,或以不合理高价购买商品;
    2、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
    3、离婚转移财产的其他认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转移财产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1、行为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
    2、积极的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以不合理低价出卖财产,或以不合理高价购买商品;
    3、离婚转移财产的其他认定方式。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
    1、变卖资产;
    2、将财产私赠他人;
    3、转移共同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转帐到他人名下;
    4、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