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已签买方反悔构成违约的,卖方可以主张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承担
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方拒绝配合履行的,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